協會章程 |
來源:產業協會 發表時間:2017-09-25 |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會的名稱:惠州市環境保護產業協會(以下簡稱“本會”);英文譯名:Huizhou Association of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Industry;英文縮寫:HZAEPI。 第二條 本會的性質:由在惠州市從事環境保護科研、設備生產、工程設計、施工、咨詢服務、自然保護與資源利用等方面的企、事業單位自愿組成的行業性、全市性、非營利性社會組織。 第三條 本會的宗旨: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貫徹執行國家和廣東省的環保產業政策,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堅持持續、科學發展為原則,倡導、規范行業經營秩序,維護會員單位的合法權益,在國家、廣東省環境保護法規和有關技術經濟政策的指導下,全力促進我市環保產業的發展,為保證環境和經濟建設協調發展服務。 第四條 本會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惠州市民政局的監督管理和惠州市人民政府相關職能部門的業務指導。 第五條 本會的活動地域為:廣東省惠州市。 第六條 本會的住所:惠州市惠城區下埔路21號惠隆大廈8樓。 第二章 業務范圍 第七條 本會的業務范圍: (一)貫徹執行國家的環境保護方針、政策和環境保護產業政策及有關規定,協助政府制定、修改我市的環保產業發展規劃和技術經濟政策,建立環保產業的技術、產品標準體系,為政府相關部門和其他部門提供咨詢和建議; (二)在政府各有關部門和會員單位之間起橋梁紐帶作用,及時向政府有關部門反映會員單位的愿望和要求,向會員單位傳遞政府的政策意圖,為會員單位提供信息資源和開拓業務市場,維護會員單位的合法權益; (三)為會員單位開展各種形式的服務活動,組織會員單位參加國內外環保展覽和技術交流活動,組織技術培訓和信息交流;調查研究國內外環保產業的發展情況,為會員單位提供信息和咨詢服務;扶持從事環保設備、環保產品生產和技術服務單位的發展生產;緊密銜接省環保產業協會,為會員單位做好環保產品的質量評議、篩選、推廣和展覽等活動;組織協調和促進會員單位之間的合作,分享會員間的產業資源,促進環保產業向組織集團化、生產規?;姆较虬l展等; (四)加強與其他兄弟城市同行業之間的聯系和合作,促進環保技術、信息經濟的交流。加強與境外、國外環保產業的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引進、吸收、消化、創新境外、國外先進的環保技術和設備,發展外向型的產品和技術; (五)協調和穩定行業內部關系,防止價格壟斷和惡性競爭,保護和促進行業有序、健康發展; (六)接受市政府有關主管部門的委托,承接政府轉移職能工作。 第三章 會 員 第八條 本會的會員為本行業的經濟組織〖行業協會只設單位會員 〗。 第九條 申請加入本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ㄒ唬碜o本會的章程; ?。ǘ┯屑尤氡緯囊庠?; ?。ㄈ┰诒拘袠I領域內具有一定的影響; (四)應持有工商營業執照等相關證件。 第十條 會員入會的程序是: ?。ㄒ唬┨峤蝗霑暾垥?; ?。ǘ┙浝硎聲懻撏ㄟ^; ?。ㄈ┯衫硎聲蚶硎聲跈嗟臋C構發給會員證。 第十一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ㄒ唬┏鱿瘯T大會,參加協會活動、接受協會提供的服務; ?。ǘ┻x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ㄈ┇@得本會服務的優先權; ?。ㄋ模Ρ緯ぷ鞯奶嶙h案權、建議權和監督權; ?。ㄎ澹┤霑栽?、退會自由。 第十二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本會章程; (二)執行本會的決議; (三)按規定交納會費; (四)維護本會及本行業的合法權益; ?。ㄎ澹┩瓿杀緯晦k的工作; ?。┫虮緯从城闆r,提供有關資料。 第十三條 會員繳納會費的標準: (一)會長單位每年繳納會費30000元; (二)副會長單位每年繳納會費15000元; (三)理事單位每年繳納會費6000元; (四)監事單位每年繳納會費6000元。 (五)一般會員單位每年繳納會費2000元。 第十四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行業協會,并交回會員證。會員1年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本行業協會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五條 會員如不遵守本行業協會章程,將由本行業協會提出批評、教育;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會員大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的產生、罷免 第十六條 本會由會員組成會員大會?!紩T數量在100個以上的,可以推選代表組成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由會員選舉產生〗。會員大會是本行業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行業協會章程的規定行使職權。 第十七條 會員大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協會在法律、法規規定范圍內的業務范圍和工作職能; (二)選舉或者罷免會長、副會長、理事、監事;(選舉采取無記名投票的方法進行) (三)審議理事會、監事的年度工作報告、年度財務預決算方案; (四)審議理事會對會員除名的提議; (五)對協會變更、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六)改變或者撤銷理事會不適當的決定; (七)制訂或修改章程、組織機構的選舉辦法; (八)決定終止事宜; (九)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八條 會員大會每屆4年(會員大會每屆最長不超過4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準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1年。會員大會每兩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理事會認為有必要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會員提議,可以召開臨時會員大會。 第十九條 會員大會必須有全體會員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其決議應當由全體會員的過半數通過。 會員大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會議紀要,并向會員公告。 第二十條 本會設理事會。理事會為會員大會的常設機構,在會員大會閉會期間,依照會員大會的決議和協會章程的規定履行職責?!祭硎氯藬禐闀T數的三分之一〗。 第二十一條 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籌備和召集會員大會; (二)執行會員大會的決議,并向會員大會報告工作; (三)決定協會具體的工作業務; (四)制定協會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變更、解散和清算等事項的方案; (五)制定協會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金的方案; (六)決定協會各內部機構的設置,并領導協會內部各機構開展工作; (七)決定新申請人的入會和對會員的處分,提議對會員的除名; (八)聘任或者解聘聘任制秘書長,決定協會分支機構主要負責人;根據秘書長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副秘書長和協會辦事機構、代表機構主要負責人,決定其報酬事項; (九)制定協會內部管理制度; (十)協會章程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二條 理事會每半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訊形式召開)。理事會須有過半數的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全體理事過半數表決通過方能生效。理事會應當對決議形成會議紀要,并向全體理事公告。 理事會會議由會長召集和主持;會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會長委托副會長或者秘書長召集和主持。三分之一以上理事可以提議召開理事會。 第二十三條 理事會人數在50人以上的,根據需要可從理事中選舉常務理事,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對理事會負責。常務理事會由會長、副會長、常務理事組成?!汲绽硎氯藬禐槔硎氯藬档娜种弧?。常務理事會在理事會閉會期間,經理事會授權可以行使本章程第二十一條規定的第一、二、四、五、六、七、八、九項職權。常務理事會至少三個月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訊形式召開。常務理事會作出的決議,必須有半數以上的常務理事通過。 常務理事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會議記錄。 第二十四條 本會設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的規則、程序: (一)由本行業協會秘書處提出設立分支機構的具體方案; (二)將具體方案提交會長辦公會議討論通過; (三)將通過后的具體方案提交理事會審議批準; (四)報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機關審批。 第二十五條 本會設立監事1名,由會員大會選舉產生。監事任期與理事會任期相同,期滿可以連任。 會長、副會長、理事、秘書長不得兼任監事。 第二十六條 本會的會長、副會長、秘書長、監事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ǘ┰诒拘袠I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三)最高任職年齡不得超過70周歲,秘書長為專職; ?。ㄋ模┥眢w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到任何刑事處罰; ?。┚哂型耆袷滦袨槟芰?。 第二十七條 本會的秘書長采用聘任制,秘書長和會長不能在同一企業中產生。會長不得兼任秘書長。 第二十八條 本會設會長一人,副會長若干人。會長為本行業協會的法定代表人,本行業協會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社會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九條 本會會長、副會長每屆任期4年〖每屆不得超過4年〗,連任不得超過兩屆。 第三十條 本會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ㄒ唬┱偌椭鞒掷硎聲h; ?。ǘz查會員大會、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ㄈ┐肀緟f會簽署有關重要文件。 第三十一條 本會副會長、秘書長在會長領導下開展工作。秘書長對理事會負責,秘書長為專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劃; (二)組織制定、實施年度工作計劃和預算、決定; (三)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ㄋ模┨崦泵貢L以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決定; ?。ㄎ澹┨崦k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報會長批準; ?。┨幚砥渌粘J聞?。 秘書長出席理事會會議。 第三十二條 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向會員大會報告年度工作。 (二)監督會員大會和理事會的選舉、罷免;監督理事會履行會員大會的決議。 (三)檢查協會財務和會計資料,向登記管理機關以及稅務、會計主管部門反映情況。 (四)監事列席理事會會議,有權向理事會提出質詢和建議。 (五)監督理事會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況。當會長、副會長、理事和秘書長等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協會利益時,要求其予以糾正,必要時向會員大會或政府相關部門報告。 監事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協會章程,接受會員大會領導,切實履行職責。 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三十三條 本會經費來源: ?。ㄒ唬M; ?。ǘ┚栀?; ?。ㄈ┱Y助; ?。ㄋ模┰诤藴实臉I務范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ㄎ澹├?; ?。┢渌戏ㄊ杖?。 第三十四條 本會接受捐贈時,應當遵守法律法規,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攤派或變相攤派。 捐贈人、資助人或單位、會員、監事有權向協會查詢捐贈財產的使用、管理情況,并提出意見和建議。對于捐贈人、資助人或單位、會員、監事的查詢,協會應及時如實答復。 第三十五條 本會經費必須用于本章程規定的業務范圍和事業的發展,財產以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六條 協會會長、副會長、理事、監事、秘書長以及工作人員私分、侵占、挪用協會財產的,應當退還,并在會員大會上進行檢討;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七條 本會執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依法進行會計核算、建立健全內部會計監督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本會接受稅務、會計主管部門依法實施的稅務監督和會計監督。 第三十八條 本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九條 本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于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并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四十條 本會進行年度報告、換屆、變更法定代表人以及清算,必須接受登記管理機關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四十一條 本會按照《廣東省行業協會條例》規定,于每年3月底前向登記管理機關報送上一年度活動報告、財務報告和本年度的活動安排。 本會建立重大事項報告制度:本會召開大型學術報告會、研討會、展覽會,舉辦對外交流,與境外民間組織交往,開展業內評比、達標、表彰活動,接受境外及社會捐款等,在活動前向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和登記管理機關報告并辦理相關手續。 第四十二條 本會專職工作人員實行全員聘任制,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并訂立勞動合同。其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四十三條 對本會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后報會員大會審議。 第四十四條 本會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大會通過后30日內,報登記管理機關核準后生效。 第七章 黨建工作 第四十五條 本社會組織支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執行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走中國特色社會組織發展之路。 第四十六條 本社會組織按照黨章規定,經上級黨組織批準設立黨組織。如暫不能單獨建立黨組織,支持通過聯合建立黨組織、選派黨建工作聯絡員等方式,在本組織開展黨的工作。 第四十七條 本社會組織黨組織是黨在(社會組織名稱)中的戰斗堡壘,發揮政治核心作用?;韭毮苁潜WC政治方向,團結凝聚群眾,推動(社會組織名稱)發展,建設先進文化,服務人才成長,加強黨組織自身建設。 第四十八條 本社會組織變更、撤并或注銷,黨組織應及時向上級黨組織報告,并做好黨員組織關系轉移等相關工作;本社會組織換屆選舉時,應先征求上級黨組織對主要負責人審核意見。 第四十九條 本社會組織為黨組織開展活動、做好工作提供必要的場地、人員和經費支持,將黨建工作經費納入日常運作經費列支,按上年度日常運作經費的一定比例支持黨組織開展活動(一般成立黨委的不低于8%,成立黨總支的不低于5%,成立黨支部的不低于3%)?! ?/span> 第五十條 本社會組織支持領導班子與黨組織領導班子交叉任職,優先推薦社會組織領導班子中的中共正式黨員擔任黨的組織以及監事會領導。 第五十一條 本社會組織接受黨組織的監督,并聽取黨組織對社會組織重要事項決策、重要業務活動、大額經費開支、接收大額捐贈、開展涉外活動等提出的意見。 第八章 終止程序及終止后的財產處理 第五十二條 本會有以下情形之一,應當終止,并由理事會提出注銷動議: (一)完成章程規定的宗旨的; (二)會員大會決議解散的; (三)協會發生分立、合并的; (四)無法按照章程規定的宗旨繼續開展工作的。 第五十三條 本會終止動議須經會員大會表決通過,并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審查同意。 第五十四條 本會終止前,須在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及有關單位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協會應在清算結束之日起十五日內到登記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手續。 第五十五條 本會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手續后即為終止。 第五十六條 本會終止后的剩余財產,在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于發展與本協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九章 附 則 第五十七條 本章程經2017年9月15日會員大會表決通過。 第五十八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會的理事會。 第五十九條 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準之日起生效。 |